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1712:00-201712:00年7月29日年8月18日。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请有意受让者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
联系电话:63650270、63656187(FAX),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1栋1楼 ,联系人:王先生。
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 www.cqgtfw.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qggzy.com
备注:
一、序号GC17023 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渝中区人和街99号;
序号GC17024 采矿权出让人:巫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21号;
序号GC17025 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
二、保证金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帐号: 697 826 566。
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由竞得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采矿权竞买人资质要求:竞买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四、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